省普查办组织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初审工作

06.12.2018  16:22

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和进度安排,为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入户调查阶段的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质量,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省普查办、省环科院、省环境监测站、省固管中心按照普查职责分工,组成15个数据初审工作组赴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甘肃矿区开展入户调查阶段数据审核和技术指导工作。

为了进一步确保数据初审的工作质量,省普查办结合国家普查办下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和《甘肃省移动源普查入户调查技术规定》,并于2018年11月22日至24日在兰州市举办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培训班,对全省各市县级普查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及参加数据初审的省级指导员共计160余人进行了培训。主要对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和各类源报表质量审核细则进行了解读,同时对数据初审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次数据初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主要以审核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填报的各类污染源普查报表内容及采集的普查数据信息为主。省级普查数据初审小组赴各地首先抽调市县两级普查业务骨干人员组成数据审核工作组,然后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的审核工作,加班加点共同审核全省已填报的各类普查报表数据。

下一步,省普查办将根据国家普查办工作要求,积极督导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在数据初审的基础上,结合初审结果反馈加紧修正普查数据,按照国家要求的时点,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的数据上报工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基本完成
原标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入户调查基本完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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