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污染源普查办圆满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

03.07.2018  18:50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要求,省污染源普查办制定印发了《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实施方案》(甘污普发〔2018〕17号),集中抽调了省普查办、省环境监测站、省环科院、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61名普查指导员组成4个省级质量核查工作组,由县处级领导带队,从2018年6月20日至27日开展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重点核查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情况、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以及普查清查3个方面的工作。

此次省级质量核查覆盖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甘肃矿区,以及所辖的49个县区、355个乡镇和街道。在全面查阅各市、县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前期准备档案资料和清查工作材料的同时,随机抽取了1275家工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153家畜禽养殖场、153个生活污染源、15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125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实地核实检查。进一步核算各地清查名录的漏查率、重复率和错误率以及清查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质量核查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组检查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加班加点,工作一丝不苟、严守核查纪律,紧紧抓住实地查看要看清、反馈座谈要讲透、查阅资料要全面、随机抽查要走到的“看、谈、阅、查”四项核查原则,坚决杜绝质量核查图形式、走过场,认真开展并圆满完成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和帮助各市州、县区普查机构及时发现问题、现场指导和解决问题,以及核查后举一反三和全面查缺补漏。

最终,核查的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甘肃矿区中:错误评估结果为优的有6个、良的有5个、差的有5个,重复、漏查评估结果均为优。核查的49个县区中:错误评估结果为优的有17个、良的有12个、差的有23个;重复评估结果为优的有48个、良的有1个;漏查评估结果为优的有47个、良的有1个,差的有2个。

下一步,省污染源普查办一是将此次省级质量核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二是根据评估为差的县区的清查质量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二次抽查和督导。以切实保障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结果质量,为我省下一步进入全面入户调查实施阶段的工作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