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检察长蒋昱程再次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16.04.2015  13:13

      4月14日,酒泉市院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甘肃省检察院《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 通知》,《中共酒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全市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领导讲话的主要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昱程主持学习会议并再次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提具体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4月1日,酒泉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之后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曹宪胜同志亲自带队到各基层院进行转段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各基层院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精力投入和实际成效很好,但市院个别部门仍然按部就班、起色不明显。蒋昱程检察长要求,专项整治活动是为了解决检察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若对此不闻不问、消极应付,折射出的是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要把这项工作真正重视起来,自觉行动,坚决纠正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工作标准要再提高。省院9号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分院认真开展对照检查,针对第一阶段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抓紧补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蒋昱程检察长要求,专项整治办公室的同志要将文件要求的8个方面23项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做好可能被抽查的准备工作。各部门、各支部要积极配合,将分解的学习研讨、查摆问题、专项整治、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三是学习教育要再深入。蒋昱程检察长指出,中心组和支部组织的学习,主要是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仅靠学习这些规定篇目是不足以找到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办法的,大家把视野放宽一点,工作做扎实一点,带着自身和本部门的问题,到专业领域理论前沿和工作实践一线中去学习、去找办法,特别是要突出抓好新出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练好看家本领,夯实严格司法的基础,实实在在解决我们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