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限时通行

24.01.2017  21:09

  为切实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相关文件要求,在2017年春节期间兰州市将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限时通行措施。

  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全市道路上行驶。

  2017年1月27日零时至2月2日24时春节期间,对兰州市境内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临时监控,不得上道路行驶。全市暂停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运输证》的审批。

  2017年1月27日、2月2日的8时至21时,禁止除运输成品油、天然气车辆以外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全市道路上通行。

  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对违反限时规定又不听劝阻或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输成品油、天然气的车辆要尽可能避开春节交通流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旅游热线和长距离隧道、隧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