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对易发职务犯罪岗位拟实行定期交流或轮岗

23.09.2014  10:14

  甘肃新闻网兰州9月23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二次审议稿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9大重点方向及领域,其中对易发职务犯罪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要定期交流或者轮岗。

  二次审议稿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同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出让、征地拆迁、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资源开发等活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重大项目建设等活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和扶贫救灾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和垄断性行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责 任事故隐患的煤炭、石油、化工、交通和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国家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和选拔任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行政审批和其他行政执法活动;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务管理。(记者 穆光鸣)

  原文标题:职务犯罪易发岗位 我省拟实行定期轮岗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9/23/content_110065.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