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路线图”破解“玻璃门”

26.10.2016  06:34

    编者按

    近两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当头炮”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便民取向和需求指向,以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为综合改革平台,采取服务内容方式做“加法”、事项要件做“减法”、模块审批做“乘法”、流程再造做“除法”,聚焦服务群众“盲点”、瞄准简政放权“痛点”、破除行政审批“堵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近日,市上出台《兰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了使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充分了解文件精神,本报从即日起对我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进行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近日,我市出台了《兰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着眼于如何进一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如何进一步破解行政审批的“玻璃门”、简政放权的“弹簧门”、服务群众的“旋转门”,如何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如何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上探索建立起新模式、新经验,如何进一步为模块化审批提供工作机制的支撑。

    路线图

    该《方案》聚焦全市“放、管、服”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纵深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推行“模块化”联审联批、清理规范中介组织、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监管等6个方面,将责任逐项分解到位,并提出了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的要求和督查问责的举措,确保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责任明了、时限明晰、保障有力。

    任务书

    将纵深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事务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作为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实现“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基础性工作,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从强化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完善部门行政审批处室职能、探索部门行政审批权限逐级下沉等三个方面全面推进,确保“大厅之外无审批”。

    按照高效承接、下放到位、管理有序的原则,从细节着手、从中央和省市要求着手、从加强协调配合着手,从明确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和法律责任,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切实落实三个“削减”任务(即: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要同步取消;凡是下放事项都要配合审改办先调研后下放,并加强指导培训。 

    凡是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协同下放、联动下放),加大对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等方面,确保“接放管”工作进一步拓展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提出建立项目立项、土地利用、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模块审批车间,实行“四横五纵”模式(“四横”即前期辅导及准备工作,技术审查、评审及专家会议,部门办理事项流程,同步办理事项流程“四条主线”;“五纵”即项目立项、土地利用、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纵向模块),明确各模块牵头部门,突出强化前期辅导、履行首接责任、优化审批服务、推行网上办理几个方面。

    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审中介存在行业壁垒、部门垄断和利益关联,一定程度上吞噬“放管服”改革红利等管控难题,重点从梳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组建中介机构数据库、建立中介服务网络平台、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斩断中介利益链条、规范中介运行程序、减少非审批环节用时,为办事群众和企业节约审批成本。

    当前,“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优化服务方式、加快审批提速的有效措施。在“一号申请”方面,提出建设居民和企业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和电子证照库,形成基于公民身份号码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在“一窗受理”方面提出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统一、分层管理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在“一网通办”方面,提出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9大类权力事项在兰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运行。

    同时,提出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监督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监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进综合监管,采取联合执法等政府监管举措。

    时间表

    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完善各部门行政审批处室职能,确保下放事项“应放必放”,切实落实到位。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3个部门的审批权限授权下沉,制定《模块化审批实施细则》并下发执行,完成模块化网上审批系统开发,梳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组建中介机构数据库。

    2017年1月31日前通过网络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应信息。

    2017年3月31日前制定并实行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2017年6月30日前建立居民和企业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和电子证照库。

    2017年6月30日前建立“一窗受理”政务服务系统,完成市、县(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持续推进新增事项承接到位,进驻事项管理到位。持续强化前期辅导,首接责任。持续注重过程监管、加强事后监管、改革监管方式。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优化。

    一个个时间节点紧罗密布,一项项务实举措落地生根,一串串改革目标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