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存量处置细则出台 明年1月上报债务余额

25.10.2014  13:01

  地方政府传统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模式即将结束,取而代之的将是更加规范的省级地方债券。

  日前,财政部已下发相关文件到各省级财政部门,记者获得的这份名为

  有业内人士对

    建立偿债准备金/

  

  去年,审计署对地方债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审计,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

  财政部测算,如果将后两类债务按近年来政府实际代偿比例折算,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有12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超过4万亿元。

  这次

  为此,

  

    划定融资平台转型方向/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此前国务院出台的

  此次

  不过,

  文件称,“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2015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政府债券资金不能满足的,允许地方政府按照原渠道融资,推进项目建设。2015年12月31日之后只能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

  

  也就是说,2015年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只有用于保障房、公路、水利等几个领域内的在建项目,可以被称作城投债,享有政府信用,其他类债券将等同于企业债券。

  

  中诚信国际政府与公共融资评级部分析师关飞认为,融资平台在业务上将分类整合并与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相衔接。

  “剥离公益性的业务,整合经营性业务,按照地方国企改革的思路,将部分成熟度比较高,接近地方一般国企,具有较好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平台,转变为地方国企序列,将那些完全能依靠政府财政获得经营现金流的平台,分类整合,或退出或改制为PPP类型的企业。”关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