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全省中职教育学费全免
【本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就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程提出《关于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全免学费政策,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倾斜。
《意见》指出,我省以58个片区县为主战场,统筹17个插花县区,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为重点,实施贫困地区乡镇幼儿园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示范性高中建设工程、贫困地区残疾学生就学保障工程、贫困地区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程、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巩固提升工程、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工程、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十大工程。
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省市级示范幼儿园
引导和鼓励在人口较集中的行政村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并通过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分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建立巡回支教点、社会力量办园等形式向其他行政村延伸,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引领当地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优先在移民安置区改扩建学校
切实保障片区学校正常运转,对片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别是加大地处高原或寒冷地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力做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等搬迁区教育项目和资金整合工作,科学规划和设置学校,优先在移民安置区改扩建学校,满足移民搬迁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高校要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贫困地区残疾学生“零拒绝”
支持城市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接收贫困地区残疾学生就学。鼓励支持省内高校对贫困地区高考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实行“零拒绝”。支持省内相关高等学校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建设。逐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明年起全省中职教育实行全免学费政策
从2015年起,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全免学费政策,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倾斜;集中力量在全省建设1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市州重点建设2至3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学历职业教育,支持和指导每个县区重点建设1所各具特色的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和1个就业训练中心,开展短期技能培训;从2014年起,每年组织6万名以上贫困家庭的“两后生”参加学制2至3年的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20万名以上青壮年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理工大、交大每年分别定向招生30名少数民族大学生
按期完成甘南藏区247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在民族地区积极开展"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支持省内优质普通高中开办民族班并逐年扩大招生规模,2015年至2020年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每年分别为临夏州、甘南州定向招收培养100名本科学历学前教育师资,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每年分别为临夏州、甘南州定向招收培养30名工科类少数民族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