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继明副检察长就省院机关办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6.04.2015  13:13

        4月14日,省院召开机关办文工作座谈会。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继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内勤参加座谈会,办公室主任王志坚主持会议。
      高继明副检察长在讲话中,要求省院机关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共同研究、形成共识,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程序,提高文稿质量,切实发挥好上级院的领导管理和示范带头作用。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无论是部门负责人还是内勤,都不能把办文工作当作小事,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更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充分认识到,机关文稿好不好,反映着部门乃至机关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自身认识,从现在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要求部门干警加强文稿起草锻炼,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培养干警起草文稿的自觉和能力,切实提高文稿的质量,发挥好以文辅政作用。
        二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文稿质量高不高,办文程序合不合规,除了写作的基本功扎实不扎实外,也反映出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认真不认真、负责不负责。要建立文稿签字负责制,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文稿起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审核,把好关口。要高度重视公文信息保密工作,着力避免该定密不定密、不该定密乱定密或只有密级没有保密期限的现象。办公室作为文件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各部门公文的监督检查,每年年底要结合实际,对各部门的办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要进一步规范公文拟制程序。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各类公文,尽量减少代院行文发文数量,减少文山会海。确需使用代院行文的,要严格按照公文拟制的程序要求办理,办公室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拟文部门进行修改。各业务条线会议上分管检察长的讲话一般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办公室不进行审核把关。确需检察长出席并讲话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起草、带头把关,并于会议召开5日前送办公室审核,办公室主要从政治性、理论性等方面进行把关,对需要作大幅修改的,退回拟文部门进行修改。
        四要大力培养公文信息写作人才。各部门负责人要将公文信息写作放到与司法文书写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将公文信息写作能力作为培养考察干警的一项重要标准,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着力培养和储备一批“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能办”的优秀文稿写作人才。各部门内勤要热爱和珍惜内勤这个岗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要始终秉持终身学习理念,更加注重能力提升,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坚持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公文信息写作的能力和水平。
        座谈会上,高继明副检察长还就外事工作作了强调,要求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省院外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不得自行处理,必须送交办公室统一办理,呈送检察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