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靖远县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29.06.2019  07:44

6月20号,靖远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某等4名被告人寻衅滋事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靖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09年12月以来,以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为首的恶势力纠集被告人王某某、杨某某等人,多次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借故生非,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经营活动,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形成恶势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宣判结束后随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本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靖远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白银台报道

记者: 白银台 刘立博 王琳 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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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    军

责编:王红岩

主编:张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