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干货”看懂脱钩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

09.07.2015  04:2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记者从中梳理出了15条“干货”。

    哪些协会商会脱钩?

    【明确脱钩主体】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执行。

    【同时具有三个特征纳入脱钩】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特殊情况另行改革】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脱钩脱什么?

    【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调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代管的事业单位的关系,并入的注销法人资格并核销事业编制,不能并入的划转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管理并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

    【职能分离】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行政机关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

    【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人员管理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党建、外事分离】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如何实现脱钩?

    【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方案印发一个月内,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或规定。

    【开展试点】2015年下半年开始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第一批试点,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全面推开】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脱钩后如何管理?

    【完善支持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

    【完善政府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信用记录,建立综合信用评级制度。

    【试行委派监事制度】在重要的行业协会商会试行委派监事制度,委派监事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责,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政策。所派监事不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享受福利。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