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利用一年时间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十大行动

03.06.2015  18:22

    日前,肃南县下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利用一年时间,开展“十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该县以建设“人文、生态、精致、宜居”高原生态4A级旅游县城和宜居宜游小集镇为发展目标,以县城为重点、辐射各乡(镇)、农牧村、交通沿线及景区景点,全面开展城区街道、楼院环境整治,村容村貌环境整治,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标示宣传牌匾整治,空气污染及噪声整治,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城乡园林绿化整治、市场秩序整治和违法建筑整治十大行动,形成城乡容貌整洁、管理有序、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考评范围,实行目标责任制和严格的问责制。进一步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梁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