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贯彻 实施意见》出台---党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近日,市委印发了《兰州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特别是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及从严治党方面,要求机关党建要对其他领域的党建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据悉,机关党的建设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对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各级机关党的工作,按照市委的要求,我市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市委和各县(区)委要把机关党的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会、县(区)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1次本级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同时,对机关党组织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该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同时,针对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中,一些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重视不够、“三会一课”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一些问题。市委《实施意见》针对我市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实施意见》共有六个部分。前三部分分别从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及明确机关党建的主要任务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四部分主要从强化理论武装,抓好思想建设,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组织设置,严格组织生活,着力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阐述了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方法。第五部分主要从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工委的职能作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领导的要求。第六部分是附则,说明本《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生效日期及最终解释权归属等问题。
就具体的内容来说,市委《实施意见》强调机关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着眼于服务发展大局,深化理论武装、加强组织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落实及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的方面,如党员学习培训,《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量化要求。如: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组织党员分期分批进党校、行政学院或本部门培训中心进行系统培训,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并把学习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示范作用,坚持每月1次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等等。
“总之,市委《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与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完全一致。同时,为了切实发挥《实施意见》对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作用,结合兰州市的实际,对部分内容做了进一步细化深化,比如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党组织如何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先锋引领行动、机关党组织书记由部门‘一把手’兼任、机关文化建设、机关党的制度建设、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比较具体的规定。”市直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市委《实施意见》,意见强调,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各县(区)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要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课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专职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实施意见》,全面领会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全面把握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二是深入开展创建“五个一流”机关党组织、党员先锋岗和“一把手”抓机关党建工程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手机党课教育和每月一次党课集中教育活动。利用移动手机媒介和党校等培训机构,精选学习内容,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手机党课和党课集中教育活动。首期党课集中教育将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专职党务干部学习市委《实施意见》培训班。
三是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市委《实施意见》作为开展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落实到机关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狠抓党建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全市机关党建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据悉,市直机关工委将在近期对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等重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将适时对市直机关党组织学习贯彻市委《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