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白银市第一起涉黑案公开宣判

27.07.2019  01:47

7月9号,白银市第一起涉黑案在靖远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30号对李某平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提起公诉,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案情比较复杂,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实行捕诉合一专案模式,并对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等程序性和实体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全力以赴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平组织、领导他人结成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靖远县城等地组织赌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40多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重大恶劣社会影响。

靖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岑某有旺等9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判处十二年至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对被告人马某平等19人以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及赌博等罪分别判处十六年至八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对相关被告人判处罚金,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甘肃台综合报道。

记者:白银台 刘立博 魏列芳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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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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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史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