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兰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院案件督办令依法对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12.06.2019  18:21

      6月6日,兰州市检察院在全院抽调五名业务骨干组成“督办令”落实情况督导组,分赴城关区院、七里河区院等五个县区院,对各院落实“督办令”情况进行督导。本次督导旨在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环节审查起诉案件的办理进度,促进省院对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涉黑涉恶案件 “督办令”的有效落实。
      在6月6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案件督办令电视电话会上,省院党组成员、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军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办案进度缓慢等问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检察院案件督办令的要求,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快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6月7日-9日,督导组分赴各县区院,通过阅卷、听取办案人汇报等方式深入分析研判案件存在的问题,帮助县区院解决案件审查起诉中的困难。各县区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院督导组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办案组与市院督导组认真探讨案件、商量对策,合力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同时,督导组对各县区院专项斗争工作台账登记、资料准备、工作保障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截止6月10日,经省市院“三级审查”,由市院办理的刘某某、石某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城关区院等5个县区院办理的朱某某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10件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向法院提起公诉,标志着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