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男子强奸同村九旬留守老妇 获刑五年

19.11.2014  19:00

  中国兰州网11月19日消息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较为特殊的刑事案件,独居在家的九旬老妇李某被同村的四旬鳏夫田某暴力强奸。

  本案被害人李某育有二子一女,均住在城镇,因不习惯城市生活,李某常年独居在偏远农村,三个子女除每年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外,平日里较少回家看望李某。李某虽年近九旬,但仍然每天坚持劳作,种植蔬菜、饲养家畜。2014年7月份的一天傍晚,同村的鳏夫田某从李某的屋前经过,看见正在屋前菜园里劳作李某,产生了与其发生性关系想法,便从后面抱住李某,因遭到李某的反抗二人摔倒在地上,李某的脚被自己饲养的狗咬伤,田某怕被狗咬便将流血不止的李某抱进卧室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次日,田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李某因被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及其他费用近万元。田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表示无力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经法庭走访调查,发现田某虽年过四旬却未婚配,与父母哥嫂一起居住生活,无个人财产,其家人明确表示不愿替其赔偿被害人李某损失。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田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本案被害人属年迈留守老人,属于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加之本案在当地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决定对被告人田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宣判后,田某表示认罪服判。

  承办法官指出,近年来,农村地区留守老人的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容易成为传统的诸如盗窃、诈骗、抢劫等侵财案件的受害者,还容易成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案件的受害者。要减少、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首先,他们的子女应尽力避免让老人独居,有几个子女的,可以轮流照看,即使无专人照看,也应做到“常回家看看”;其次,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提高留守老人的防范意思,法院对于侵害留守老人案件,要从严从快处理,加大对侵害留守老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和震慑力度;最后,政府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敬老院建设的投入,让留守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