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质监局早教育、早提醒、早防范严禁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18.09.2015  10:11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四条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兰州市质监局早教育、早提醒、早防范,严禁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一是牢固树立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和生活习惯,针对中秋、国庆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四风”问题的集中爆发期,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防范,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四条规定,切实纠正“四风”,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送礼收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

三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一岗双责”,依纪依法加强监管,严肃整治。对顶风违纪者要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除对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也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