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86天“冬防”正式开始 11月1日进入严防严控阶段

09.10.2016  15:07

  原标题:兰州186天“冬防”正式开始 11月1日进入严防严控阶段

  重点管控工业、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等四大类污染源

  10月8日,兰州市召开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记者了解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日正式印发的《兰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2016—2017年度冬防工作从2016年9月27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共186天;重点管控对象为工业、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和枯枝落叶及垃圾焚烧等四大类污染源。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2016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69.4%(254天)以上;月度排名及2016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的目标。

  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乡、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

   动员实施阶段 (9月27日—10月31日)

   ●措施一: 严管严查扬尘污染源。督促建筑工程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现有裸露土壤覆盖物凡老旧和破损的一律监督施工方进行更换。对碧桂园等城区削(移)山造地及皋兰县削山造地项目实行施工时段24小时驻场监管。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城区主次干道及破损桥梁的维护及油护工作。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作业(重大民生项目除外)。10月31日前对市区绿化带内土壤进行全面清理。

   ●措施二: 严防严控燃煤污染。对两大煤炭市场开展24小时驻场监管,严管二级销售网点。在城区出入口设置卡口对进入城区的煤炭进行24小时检查,无通行证运煤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城区。严格落实“禁燃区”内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对使用洁净型煤的居民给予适当补贴。将城市周边的高新区连搭乡和定远镇、红古区平安镇等8个乡镇纳入城区煤炭管理范围,全面禁售劣质型煤、有烟煤和半烟煤。

   ●措施三: 开展小型工业企业集中整治。9月30日前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以及证照不全的小作坊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淘汰。重点整治黄羊头、青白石、咸水沟、雁滩、大砂坪、和平、定远、忠和等区域。9月30日前完成西固区石化、化工企业的集中整治。2016年10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实施停产。

   ●措施四: 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计划任务在10月31日前完成各自辖区内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10月底前完成范坪电厂、西固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工业企业搬迁及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及出城入园任务。在已完成的1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内,继续巩固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三无一禁”措施。

   严防严控阶段(11月1日—2017年2月28日)

   ●重污染企业严控减污: 市环保局牵头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二热电厂、范坪电厂、西固电厂、兰州石化分公司等重点企业在各厂区大门实时公布企业生产负荷、工业用煤量、煤质情况、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限值和排放总量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管重点工业源: 10月15日起对三大电厂、兰石化化肥厂实行驻厂监管、不定时抽查、在线监控、随机监测等监管措施。对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随机采样监测并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发现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律视同企业伪造数据,在对企业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的同时,对其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六大重点监管企业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生产和环保设施的检修。

   ●综合整治扬尘污染: 市建设局负责督促道路开挖等市政工程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凡未落实的一律停工整顿,同时将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且屡罚屡犯的建设方列入施工“黑名单”,取消其兰州市施工资格。10月15日前对市区内所有已完工的开挖路面全部回填铺油。严控道路交通扬尘,确保物料运输车辆遮盖密闭和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

   ●防控低空面源污染: 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全面监控网格覆盖范围内扬尘、燃煤、垃圾焚烧、餐饮污染等低空大气污染源。各城乡结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市区内各类市场推广使用电炉采暖;严查露天烧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

   ●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市公安局在城区19个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4小时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除特种车辆以外的“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对全市营运车辆尤其是营运性大客车进行检查,本地始发车辆及过境营运车辆尾气必须达标排放,“冒黑烟”大客车禁止进入城区。

   严控外来沙尘阶段 (2017年3月1日—3月31日)

  继续开展工业、生活面源、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四大污染源管控。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沙尘天气预警预报。市城管委牵头,重点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在冬春季外来沙尘天气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近郊四区环卫部门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增湿,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保障措施: 对连续四周倒数第一且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问责。

  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公布四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按照综合指数每周、每月对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公布,对四区排名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对连续三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约谈,对连续四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问责。每两周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转办事项未在限期内办结或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通报的责任人,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问效处理。另外,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发挥“12345”民情通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专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并开展环境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方便群众投诉。设置曝光台,对包括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在内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每两周曝光一次。(兰州晨报记者 田玥)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