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这些法律法规维护你我权益

29.02.2016  17:09

  新华网北京2月29日电(记者 卢俊宇)3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将开始实施。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首部反家暴法、物权法司法解释等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效果值得期待。

   全国

   首部反家暴法给予老弱病残孕特殊保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家暴?如何预防家暴?遇到家暴后如何处置?在这部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答。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则要求给予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