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甘肃省轻(微)型货车可办ETC

31.03.2018  10:42

记者30日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了解到,4月1日起,全省轻(微)型货车也可办理、安装电子标签(OBU),货车办理电子缴费卡在省内通行费仍享受5%的优惠。

轻(微)型货车非现金支付业务的开展,在缓解交通拥堵、节能减排降低污染、避免司机携带大量现金出行安全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轻(微)型货车申请办理、安装电子标签(OBU)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车辆核定载质量不超过2吨或核定载人数在5人内(含5人);车辆长度不超过6000mm;整车总质量不超过5吨;属于轻(微)型载货汽车中的开放式货车或轻(微)型普通货车中的封闭皮卡车、轻(微)型专项作业车中的皮卡车;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用户携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单位用户代办人同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局属ETC售后服务站及合作银行ETC服务网点均可办理;安装电子标签(OBU)的轻(微)型货车只可在我省高速公路路网内通行。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强化服务保畅通
    从近日召开的 甘肃 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紧贴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公路畅通运行。全年累计减免通行费16.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