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起春运车辆无“备案证”不得上路

22.01.2015  04:57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2015年春运将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和谐春运、平安春运目标,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于昨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此次春运中,运输企业要严格审核参加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对符合条件的,分别向县级运管和交管部门备案,由交管部门核发省级两部门监制的《春运车辆备案证》和《春运驾驶人备案证》,方可参与春运。《春运车辆备案证》和《春运驾驶人备案证》由运管部门加盖“道路运输春运管理专用章”,交管部门统一免费核发。《春运车辆备案证》一律张贴于前挡风玻璃右上角。驾驶人驾驶春运车辆时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春运驾驶人备案证》。2月4日零时起,无《春运车辆备案证》不得上路行驶、无《春运驾驶人备案证》不得驾驶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