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新政执行

12.03.2015  03:02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李旭东记者朱浩源)3月1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调整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有效期为两年。调整统一后,我市三级甲等医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为1000元;个人账户可支付疫苗、健康体检等费用,长期门诊病种也增加至24种。

    据了解,此次调整住院费用统筹起付标准按各级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的级别等级分别设置:三级甲等医院由原来的1000元调整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原来的700元调整为1000元,二级医院不变为4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变为200元。同时,统一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统筹基金分段自付计算比例,取消对各级中医院无分段计算比例的优惠政策,实行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统一的职工医保住院统筹费用分段自付计算比例,自付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

    统一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定点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规定,严禁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与药品无关的货款。同时,支付范围有所扩大,即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范围可增加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甲肝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疫苗、流感疫苗等疫苗),还可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个人健康体检的费用。

    职工医保长期门诊病种由原来的18种增加至24种。具体为: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乳腺癌和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抗肿瘤药物及相关检查、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非透析阶段)、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原发性高血压(有合并症者)、类风湿性关节类(活动期)、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豆状核变性、癫痫、精神分裂症、重症帕金森氏病、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冠心病介入治疗术后、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心病所致)、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的抗凝治疗、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重症系统性红斑狼疮。

    另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异地就医住院(除急救、抢救外),需办理相关转外就医申报和审批、审核备案手续。其发生的住院统筹费用由市医保局制定相关规定,并报市人社局核定正式印发后,区分不同情况,按不同比例予以支付。调整统一后的住院起付标准及分段计算比例按参保人员入院时间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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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扩大全民参保试点范围

    兰州晚报讯(记者朱浩源)3月1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去年,我省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并在兰州、张掖、定西、天水、金昌5个市和省直机关先行试点。参保重点是甘肃省户籍人口,非甘肃省户籍常住人口或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纳入登记范围。今年,我省在原国家和省上确定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再扩大全民参保试点范围,将庆阳市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纳入全民参保登记先行试点范围。

    据了解,2014年我省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期为4年,2017年基本完成。并在兰州、张掖、定西、天水、金昌5个市和省直机关先行试点。其中兰州、张掖、定西3市为人社部批准的国家试点市,天水、金昌2市和省直机关为我省自行确定开展试点单位。今年完善方案和措施,将试点扩大到60%左右的市(州);2016年至2017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2017年下半年进行总结评估,与全国一起同期完成到2020年社会保障全面覆盖的目标任务。为确保这一任务的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今年决定将庆阳市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纳入全民参保登记先行试点范围。具体是:在原定的兰州、张掖、定西、天水、金昌五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县的基础上,这次增加的试点市县有庆阳市及所辖1区7县、靖远县、民勤县、静宁县、康县、礼县、永靖县、夏河县、敦煌市、玉门市、华亭县和两当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