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月4日起开展供热计量收费检查

30.04.2015  03:53

    【本报讯】4月29日,记者从全市供热计量收费落实工作会上获悉,为全面落实“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规范供热单位计量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收、退费资料,落实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措施和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从5月4日至5月22日,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是集中供热范围内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含经节能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专项检查将主要从供热计量收费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供热计量表底数公示,供热计量热费清算、供热计量热费的结算及用户签字确认,对经申请获准暂不用热或暂停用热的用户收取30%基本热费,供热计量收、退费资料的建档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5月25日至5月29日,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将联合对重点供热单位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