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天然气价格机制调整

01.03.2015  03:37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改革委28日宣布,决定自4月1日起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存量气为实际使用气量,增量气为超出部分),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和落实,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2014年,我国生产天然气1279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578亿立方米,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32%左右。

    天然气门站价格包含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长输管线的管输价格。我国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通知明确,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此次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同时提高化肥生产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的价格优惠政策。

    2013年7月,我国实施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非居民用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按既定目标,2013年、2014年国家已连续两次较大幅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

    ■相关评论

    难啃的“硬骨头”集中在垄断行业

    春节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天之内同时宣布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机制。虽然两项改革与百姓生活都不直接相关,但这样的价格改革速度,还是让不少人产生“全面涨价”的担心,更对其可能间接影响民生感到忧心。

    其实,价格改革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涨价,最终是为了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让市场决定价格,可以推动市场竞争,让要素合理流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通过改革,目前一般竞争性行业绝大多数实现了市场定价,难啃的“硬骨头”集中在水、电、气等涉及垄断的行业。这些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如果不进行价格改革,垄断壁垒就难以有效破除,多数生产者、消费者就难以获得市场竞争带来的利益。同时,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药品、医疗等产品和服务价格也具备了全部放开的条件,但还要与相关配套改革一并推出。

    可以预见,接下来的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价格放开后可能会导致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横向垄断等行为,既损害消费者利益,又破坏市场竞争环境。

    因此,面对重大价格改革,一定要找准市场与民生的平衡点,既要保证市场的良性运行,也要让百姓在市场竞争中享受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

    找准平衡点要抓住有利时机。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新能源迅猛发展,是能源价格改革的良好契机;招标采购平稳运行,社会保障覆盖面增加,民营资本源源进入,是服务产品价格放开的前提。

    找准平衡点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随着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政府的定价权越来越少,监督责任则越来越大。要通过“看得见的手”,强化价格监测,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各类价格行为,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定价权,有效应对非正常价格波动,打击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据新华社电

    ■焦点问题

    1.问:居民气价受影响吗?答:可能性较小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

    “改革把握了油价下跌这一有利的时间窗口,使得价格改革的风险降到最低。”发展改革委宏观院研究员姜润宇说,此次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后,存量气全年提价总额和增量气降价总额基本相当,社会负担总体持平。

    业内人士分析,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6%左右,且下游多数用气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现象,通过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可能性较小。

    虽然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不会有大的影响,但将在今年底全面建立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会不会增加居民生活负担?

    根据去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居民用气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调整方案强调,不得通过减少居民用气量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

    2.问:能否打破垄断格局?答:最终目标是放开气源价格

    发展改革委明确,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监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

    目前我国天然气市场整体上处于相对垄断的格局。上游气源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央企控制,油气管网设施建设、运营主要集中于少数大型央企,主干油气管网处于高度垄断经营状态,部分省份也出现天然气管网由地方企业垄断经营的现象。“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无法单独通过定价机制的调整来实现,必要的体制条件是管道的第三方公开准入、配气方的公开准入以及上游气源形成竞争格局。”发改委价格司人士说。

    从国际经验看,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开始都由少数企业主导天然气市场,随着整个市场趋于成熟,通过向大用户放开价格,引入新的供应者推动市场化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说,此次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目的就是要倒逼管道第三方准入和开放,创造条件把非直供用户放开。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