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兰州法院将实施立案登记制

28.04.2015  11:29

  原标题:兰州中院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立案登记制

  5月1日起法院有案必立

   中国甘肃网4 月28 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4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今后,法院将有案必立。

  兰州中院立案庭田路庭长介绍说,立案审查制与立案登记制的区别是:一、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其次,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另外,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起诉权的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