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2日开始放寒假
18.12.2014 09:29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高宏梅)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15年1月11日结束,1月12日寒假就正式开始了。今年,除高三学生外,其他年级的学生不补课的现象将成为常态化。
2014—2015学年寒假时间安排为:义务教育学校假期为2015年1月12日—2015年3月1日,3月2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假期为2015年1月15日—2015年3月1日,3月2日正式开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对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对应普通高中执行。各县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放假时间,也不得随意缩短寒假时间。
今年寒假仍然执行“禁补令”,严禁中小学补课行为。全市中小学除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假期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此外,安排寒假作业要适量,时间控制在每天小学中、高年级1小时,初中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虽然平时这个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难度,但寒假期间执行环境还是比较宽松。学校不补课了,对教师还是有额外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有偿招生服务,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另外,市教育局还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及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这也是近两年学校把安全当成头等大事的具体措施。
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担心学生在暑假、寒假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学校还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重点针对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伤害、远离邪教等寒假易发事故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正确引导和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水平和自护自救能力。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18.12.201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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