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高考7月6日开始录取
原标题:今年我省高考7月6日开始录取
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今年投档程序有较大变化
中国甘肃网5 月28 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郭涛)昨日,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今年我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从7月6日开始,8月26日结束。另外,所有高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补录或换录。
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公布
今年全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招生院校未经省招生办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无效。
第一次:6月23日左右,在公布高考文化课成绩时,同时公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批分数线;
第三次:在本科三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和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汇集后,公布本科三批、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文理类参照分数线,体育艺术类专科和中职生高职(专科)批参照分数线。
投档程序变化较大
与去年不同,今年投档程序有较大变化:
(1)本科一批(F段、G段)、本科二批(H段、I段)、本科三批(J段、K段)、高职(专科)批(M段、N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2)在本科提前批次,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按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条件投放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档案;使用校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按文化课上线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条件投放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档案。
(3)体育类考生中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录取时省招办按考生志愿投档。
(4)填报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志愿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I段)后单独设置页面,录取在高职(专科)批(L段)。
(5)体育、艺术类投档安排在对应批次和对应段进行。
(6)自主选拔、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省招办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投档。高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结束。
(7)本科提前批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C段),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D段),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特殊类考生录取方法不同
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G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I段)录取,本科三批安排在本科三批其他类段(K段)录取。征集志愿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报考省内民族院校的汉族考生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后,省内民族院校如生源不足,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最低可在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招收汉族考生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最低可在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投档。
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G段)、本科二批其他类段(I段)、本科三批其他类段(K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进行。
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60分。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的录取安排另行通知。
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中职生与对应批次实行大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招生办网站公布,同时省招生办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