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年1月1日启动“三大整治攻坚战”

30.12.2016  20:04

    【兰州日报讯】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1月1日启动交通秩序、城乡环境和背街小巷“三大整治攻坚战”。记者12月29日获悉,为坚决打赢这三大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攻坚战,我市研究制定了《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兰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兰州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以坚定的决心推动整治攻坚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努力把城市管理和服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给广大群众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据悉,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是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治堵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减轻道路交通拥堵和尾气污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解决我市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管理、改善城乡环境秩序,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乡整体形象。       

    开展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攻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主城区背街小巷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大整治攻坚战”也是我市推进“五城联创”工作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交通秩序大整治:整治16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目标

    《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整治目标是: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过硬的担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动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努力实现“四个明显”工作目标,即,全市城区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全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联动机制明显形成,全市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整治的内容包括以下16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停车,机动车乱占道,机动车乱变道,机动车乱鸣号,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公交车违法行为,出租车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电动车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行人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其他重点违法行为。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解决城市“七乱”、农村“十乱

    《兰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的整治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解决我市城市“七乱”、农村“十乱”等城乡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乡路面、立面、空间净化美化水平,城乡基础功能不断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实现城乡环境管理由“突击型”整治向“长效型”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由“经验型”管理向“规范型”管理转变,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城乡环境管理格局,推动城乡环境管理效能大幅提高,城市对外形象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初见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分城区、农村两个区域提出了环境整治任务及分工。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围绕环境卫生、违法建设、广告牌匾、市容秩序整治及扬尘污染防治、黄河风情线整治、市政设施完善、六大出入口沿线环境整治等8个方面开展,共24项任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6个方面开展,整治村容村貌,治理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整治集贸市场,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河洪道垃圾。

    背街小巷综合整治:聚焦背街小巷城市管理顽疾

    《兰州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提出的整治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攻坚战,聚焦背街小巷城市管理顽疾,行业部门牵头负责督导、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从根本上解决背街小巷道路破损、墙面破旧、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涂乱画等困扰群众“家门口”的问题,改善背街小巷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城市形象。

    提出了整治工作重点,共有19项任务:整治破损路面、整治沿街立面、整治架空线缆、完善路灯设施、查处违法建设、清理废弃杂物、加强清扫保洁、规范垃圾收运、加强绿化管护、清理占道经营、规范交通秩序、强化网格监管、规范市场管理、规范回收站点、规范加工企业、规范餐饮企业、规范“五小行业”、落实“门前三包”、建立长效机制。

    此外,3个方案还分别提出了实施阶段、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单位及配合部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