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计委—— 6月30日后不再办独生证系误传

21.06.2016  15:46

    原标题:兰州市卫计委—— 6月30日后不再办独生证系误传

    近日,微信平台流传“6月30日前补办独生子女证,以后不再办理”。6月20日,兰州市卫计委专门就此予以澄清:该内容系误传。

    兰州市卫计委重申,4月1日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甘肃省全面两孩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16周岁前,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奖励、优惠和扶助政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停止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 ,已经享受的不再退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该委还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年享受960元奖励扶助资金”一事,再次予以说明。

    据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目前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才能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其他人员均不能享受。 (记者赵汇)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