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至10月31日办理

30.01.2015  03:36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许晗)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从今年起将在全市注册的营运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全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据悉,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办理工作将从2月1日全面展开,10月31日结束,对以前发放的电子证件(IC卡),经营者只需在运管部门办理信息补录和更新手续,便可继续使用,新办和更换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统一为50元/卡,将不再另行收取纸质证件工本费。

    根据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快全省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换发及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办理工作将于今年2月1日全面展开,直至10月31日结束,以往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车辆基本信息变更、年审、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信息管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继续教育、诚信考核信息管理,车辆、从业人员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等业务将全部通过数据录入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进行办理,诚信考核、年检年审手工签章也将全部由电子签章代替。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电子证件在各自辖区运管所运政大厅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电子证件统一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