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小学11月1日供暖
兰州市中小学11月1日供暖
中国兰州网10月22日讯 (记者 周媛) 10月2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已发布了各市州中小学供暖时间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供暖期限和标准,不得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要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间教室温度达标,确保师生取暖效果和安全。其中,兰州市中小学供暖从11月1日正式开始。
据了解,在此标准中,除了一些高寒地区的供暖时间从10月初开始,于次年4月中下旬结束外,其他多数地方的供暖工作须从11月1日开始,于次年的3月31日结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如期为中小学和幼儿园供暖,通过购买、更新、检修、维护取暖设施设备,更换、维修破损门窗,及时采购取暖用煤等措施,确保学生教室、宿舍和教职工办公室取暖效果达到规定要求,严禁以任何理由降低供暖标准、缩短供暖时间。要特别重视低年级学生、寄宿制学生取暖和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因设施维护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中小学幼儿园不能正常取暖、取暖温度不达标等现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凡未正常供暖、随意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或发生取暖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省教育厅还要求,在供暖开始后,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各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取暖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专项排查,组织力量排查教室、师生宿舍、储煤仓库等场所安全隐患,检查锅炉、火炉、电路、取暖电器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对自有锅炉供暖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邀请专业人员对学校锅炉、暖气片、电暖设施和电力线路等进行检修,确保学校取暖设施安全。用火炉取暖的,要在火炉和烟筒上加置防护罩、要保证烟筒密封好、房间有专用通风孔等,防止出现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