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19日举办二期商品贸易展览期

09.07.2014  18:13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刘蔚霞)昨日,为期3天的兰洽会一期投资贸易洽谈期结束,7月15日—19日将进入二期商品贸易展览期。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主展馆时,4个售票点已于15时停止售票,16时观众停止入场,17时闭馆,18时开始撤展。7月10日至13日将进行标展搭建,7月13日商品贸易展销期参展单位报到,7月14日布展。

    今年兰洽会首次分两期举办,一期投资贸易洽谈期突出产业、企业、产品和现场洽谈功能,不搞现场销售。

    今年兰洽会在商品贸易展销期首设进出口商品展区,据展务处负责人介绍,商品贸易展销期共搭建国际标准展位1200个,设兄弟省市区特色产品展区、进出口商品展区和甘肃名优新特产品展区等。

    展会二期的标准展位(3米×3米)由大会统一搭建,并提供洽谈桌、椅子、射灯及参展企业中文(或英、俄文)名称楣板。其他所有参展项目由组展、参展单位自行设计布展。根据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所有参展、布(撤)展车辆限重10吨以内(含10吨)。搭建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挥发刺激性气味的超标布展材料。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酒精、汽油等)。展厅内严禁现场喷漆、刷漆作业,严禁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严禁木料切割,严禁使用氢气球进行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