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六旬老人无处安身状告继子 法院判令开门接纳
12.11.2014 14:44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老人无处安身状告继子法院判令开门接纳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再婚丈夫因病去世,65岁的郑老太自觉生活无依,为了保证自身权益,她将两个继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继子支付赡养费。昨日,榆中县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查明事实表明郑老太与两名继子之间没有形成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判令继子打开屋门让郑老太入住,对于索要赡养费的请求予以驳回。
原告郑老太诉称,1996年1月,自己与金某再婚,自此,她与金某和金某的两个儿子共同生活在金家圈村三社194号宅基地院内的三间房屋内,抚养两个儿子成人。2013年6月,金某病逝后,金家两个儿子将郑老太赶出家门,使其流浪街头,无法生活。事发后,郑老太多次找村委会处理未果,多次找亲朋协商解决未果。郑老太认为金家二子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给自己造成生活上的困难,现在自己年事已高,连居住的地方都没有。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郑老太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自己可以继续居住使用金家圈村三社194号宅基地的三间房屋;同时判令金家二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案件经开庭审理后,法院查明,郑老太确实与金某在1996年共同生活,但当时金家的大儿子已经结婚成家另过,小儿子也年满17周岁,在外打工独立生活。2013年6月金某因病去世,郑老太与金家二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郑老太离家出走,金家二子随后将宅院大门锁住,待郑老太想回来时无法进门,这才酿出纠纷。法院另查明,郑老太与前夫生育三个子女,现都已成年。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金家二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榆中县城关镇金家圈村三社194号宅院大门打开,让原告郑老太继续居住使用该宅院内的三间房屋。驳回郑老太其他诉讼请求。(记者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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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4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