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有望两年内上路

18.12.2015  06:19

三菱汽车的无人驾驶概念车

谷歌无人驾驶汽车

梅赛德斯-奔驰的无人驾驶概念车

    16日,全球汽车巨头们都在关注美国硅谷里发生的一件大事。加利福尼亚州的汽车行业政策制定者们第一次为全自动无人驾驶汽车制定法律规范,虽然最终结果让谷歌公司备受挫折感,但无人驾驶汽车有望两年内上路,已不是空谈。中国的百度无人驾驶汽车也已亮相。不过,专家分析,无人驾驶汽车在中国大面积投入使用仍有不少障碍需要跨越。 据新华社文/图

    开绿灯,但必须限制

    在这份被广泛关注、被称作是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路线图和规范蓝本的管理条例草案中,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首先给无人驾驶机动车开了个绿灯,依据相关规定,无人驾驶汽车最早可在2017年前上路行驶。这意味着,无人驾驶汽车在两年内将正式上路,不再停留在无牌驾驶、试验驾驶的阶段。但条例草案同时给无人驾驶汽车加设了两道关键的紧箍咒。

    首先,条例草案规定,无人驾驶汽车不能真“无人”,它在行驶上路时必须有一个具备驾驶资质的驾驶者坐在驾驶位上。这一限制,貌似合理,但却彻底断了那些不会开车又想独立乘车出行的人的念头。无人驾驶汽车的潜在用户大为缩小。其次,无人驾驶汽车在设计方面必须拥有方向盘、油门踏板、制动踏板等传统机动车具备的基本操控装置,以便“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在无人驾驶汽车失灵时可随时接管汽车的操作”。而现有的谷歌无人驾驶汽车内部,并无这些传统设计。

    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认为,现有小范围试验不足以支撑大范围推广的安全标准。未来几个月内,还可能对条例草案进行调整。在此期间,制造商可以对一些功能的明显改善进行游说。目前,美国联邦政府没有出台任何有关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法规。因此,加州的这一条例草案不仅在美国具有标杆意义,在全球都会产生重要的指引价值。

    在草案细则中,加州会给无人驾驶汽车制造商一个至多3年的试用期。在此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从制造商处获得无人驾驶汽车,但制造商需要跟踪记录消费者的驾驶情况,把汽车性能指标和驾驶记录递交机动车辆管理局。这些新增的条条框框实际上增加了无人驾驶汽车的试用手续。不过,如果进展顺利,加州可能最早在2017年正式批准面向大众的无人驾驶汽车。

    高科技,但褒贬不一

    总部设在加州的非营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16日发表声明说,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以公共安全为先的做法是正确的,应当以一种安全的方式推进技术的发展”。得克萨斯州今夏对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举双手赞成,奥斯汀市官员甚至直接欢迎谷歌去该市试车。就在加州出台条例草案后,奥斯汀一名市政发言人说,奥斯汀坚信无人驾驶汽车“合法、安全”,奥斯汀已“迫不及待想要拥抱这类理念”。无人驾驶汽车市场前景广阔,投资先机明确,毋庸置疑。

    总部位于日内瓦的世界经济论坛与波士顿咨询公司不久前联合开展调查,了解消费者与城市管理者对无人驾驶汽车及相关商业模式所持观点。调查共访问了来自中国、法国、德国、英国、美国等全球10个国家的5500位消费者,采访了12座城市的25位决策者。结果显示,近六成受访者表示愿意使用全自动无人驾驶汽车出行,并期待可共享的无人驾驶汽车在未来十年更普遍地在城市中出现。调查中来自中国、印度和阿联酋等新兴经济体的消费者对无人驾驶汽车接受程度最高,美国和英国各为50%,日本和德国的接受程度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