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甘肃省委员会:旅游景区资源管理权应下放市州

15.01.2016  10:29

    原标题:旅游景区资源管理权应下放市州

    近年来,我省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但原有旅游资源管理的老体制已不能适应我省旅游发展的新情况。对此,民进甘肃省委员会向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关于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提案》,建议改进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将景区资源统一下放到市(州)一级政府,由市(州)一级政府按片统一管理,并成立省级文化旅游产业开发领导小组。

    景区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等众多问题

    民进甘肃省委员会深入调研发现,我省旅游景区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行业壁垒等众多问题。目前全省有35处省级以上的景区资源隶属省直部门,知名景区如莫高窟、麦积山石窟等7个文物类景区直属省文物部门管理;兴隆山、冶力关等23个自然类资源直属省林业部门管理;还有5个景区分属水利、农垦部门管理;麦积山景区则属于文物、林业两个省级部门管理,使得各市州无力统筹辖区资源,难以整合开发利用,难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景区资源按部门线性管理的方式,容易导致缺乏联动,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另外我省目前没有一家景区具备对区域内资源整合配置的权力,景区管理单位目前仅是业务部门,对景区内的资源不具备整合开发利用的权责。

    旅游景区资源管理权应统一下放到市州

    民进甘肃省委员会建议,改变目前对景区资源由部门“按线”管理的思路,以解决部门利益分割为重点,简政放权,将景区资源管理权统一下放到市(州)一级政府,由市(州)一级政府“按片”统一管理,从而理顺景区资源产权关系,便于景区进行引资融资。原属于各个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也统一下放,文物、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景区景点利益分配,只负责对地方景区文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水资源保护等职责的监管和指导。另外,由旅游、财政、规划、国土、文化、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参与成立省级文化旅游产业开发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各种资源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同丝绸之路沿线各省区,参与制定丝绸之路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制定,并启动人大立法程序,将行业法规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配齐旅游部门执法力量,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净化旅游市场,避免旅游市场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出现,着力为打造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保驾护航。(记者 张文博 马莉)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