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8.04.2016  18: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旅游市场进入旺季。为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把握“五一”假日旅游运行规律,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旅游安全形势,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假期旅游安全平稳。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管理,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旅游企业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对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监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做好应对。对假日游客集中的交通枢纽、旅游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餐饮娱乐场所要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景区景点要落实游客承载量监控,提倡通过各种渠道预约游览,做好高峰时段游客的疏导控制。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广泛发布安全预警信息。要加强“导游专座”有关工作督导,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二、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及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等突出问题。要引导旅游单位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12301”全国统一旅游投诉服务平台要保证运转正常,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置机制。对重大投诉要及时妥善处理,防范旅游纠纷发酵为群体性新闻事件。要及时将假日市场监管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节后,国家旅游局将曝光公布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三、大力倡导文明旅游

    各地要充分利用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广泛宣传动员。发挥文明督导员、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游客文明意识。要明确要求旅行社和导游、领队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要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依规执行对不文明旅游者的追责制度,积极营造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的良好旅游环境。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

    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要积极完善地区间、部门间、企业间的应急联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迅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