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崔永元微博互撕案终审维持原判

26.12.2015  04:44

    兰州晚报讯经过一年多的诉讼,昨日上午,方舟子与崔永元互诉名誉权纠纷案终审落判,北京一中院维持一审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驳回双方上诉。

    此前,方舟子认为崔永元在微博上散布谣言、侮辱、诽谤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了方舟子的名誉权。崔永元亦认为方舟子的微博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侵犯其名誉权,对方舟子提起了反诉。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25日,海淀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方、崔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判定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互赔经济损失4.5万元。随后,双方均提起上诉。昨日上午,经过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