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委办转发方案支持全市检察机关“绿色检察”专项行动

20.04.2018  17:44

      日前,经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准,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向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属驻张各单位党组(党委)转发《张掖市检察机关“绿色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助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市委办通知指出,开展“绿色检察”专项行动是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具体行动,也是做好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的重点工作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紧紧围绕保障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和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重点,完善相关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绿色检察”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张掖市检察机关“绿色检察”专项行动为期三年,自今年1月始,至2020年12月止。全市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及行政等法律监督手段,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对危害生态环境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通过办案,依法加强全市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领域法律监督,守护绿水青山,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生命健康权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美丽张掖、健康张掖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深化和创新全市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