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检方“以案说法”提示女性规避夏季性侵风险
中新网兰州7月25日电 (彭维萍)随着夏季来临,气温不断升高,性侵案件进入高发期。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25日披露,该院仅6月至7月就办理抢劫案件25件40人,强奸、猥亵类案件7件10人,且犯罪对象往往针对深夜独自行走的女性。对此,该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示女性规避夏季性侵风险。
案例一:单身女孩赴约陌生人遭迷奸
牛某系兰州某酒吧保安,2016年7月1日夜间巡逻过程中主动搭讪在酒吧喝酒的女孩刘某。凌晨下班后,牛某又主动邀约刘某转战他处继续喝酒,刘某赴约。
随后,刘某喝醉被牛某带至一招待所开房,在刘某醉酒无力反抗的情况下,牛某先后两次对刘某实行强奸。根据被害人刘某陈述,她趁牛某睡熟之际,向朋友打电话求救,朋友报警这才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牛某。
案例二:女孩深夜回家被人尾随性侵
马某是外地来兰人员,他因感觉工作压力大,就想喝点酒发泄一下。2016年7月1日凌晨3时许,马某骑电动车行至某桥洞下,偶遇被害人张某。马某与张某攀谈几句后见张某欲走,便尾随其至偏僻处,强行在张某全身乱摸,致使张某身上多处不同程度受伤。遭到张某的强烈反抗后,犯罪嫌疑人马某逃离现场。接着,被害人张某报警,犯罪嫌疑人马某被警方抓获。
案例三:犯罪团伙深夜抢劫、性侵女性
2016年6月28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韩某、梁某预谋潜伏在兰州五泉广场天桥下实施抢劫。期间,他们抢劫受害人王女士现金160余元、手机一部,接着三人将王某挟持至一宾馆房间内,威胁、殴打受害人,并拍摄受害人裸照,先后对其实施强奸。
目前,上述三个案件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此,城关检方提示民众特别是女性朋友:应适度进行户外活动,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暴露人前;要注意提防陌生男性,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搭陌生人的车;在路上行走,要时时刻刻密切注意周围的情况,防止有心术不正的人尾随盯梢。
一旦遭遇抢劫、强奸时,又暂时无人救援,一定要保持冷静和清醒,并采取积极的自卫措施,设法报警或者求救,要想尽办法使自己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同时,还要注意记住犯罪分子主要特征以便警方查缉,一旦脱离险境立即报警。
“一些性侵受害者觉得不光彩,大多不愿报案,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城关检方普法: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迫害妇女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受害女性隐私有保护、保密义务,受到类似侵害的女性应当及时报警,为警方破案提供有力线索,以便公安机关尽早抓获恶魔,避免更多的女性受到侵害,也便于司法机关及时查实案情,严惩犯罪分子。(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