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道德委员会应该充当传媒“净化器”

18.09.2014  14:00

   作者:木须虫

  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成立会。会议通过了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市新闻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督促从业者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新闻实践中恪守客观、准确、公开、诚信原则的自律机构。(9月17日《京华时报》)

  在新闻业内有一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句话本身观点正确与否,尚待商榷。但是,这句话客观反映出来是传媒的客观规律,即引人关注才是新闻工作目标之一。正因为如此,业内还有一句话,新闻标题好算于成功了一半。站在传播的角度来考虑,没有人关注,新闻就没有生命力。但是,新闻本身除了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真相是什么之外,还有确切的导向作用,即引导受众从众多的新闻中,了解和把握一个真实的世界。

  显然,新闻本身职业诉求与社会责任是一体的。遗憾的是,媒体商业化、市场化格局的形成,新闻开始成为经济效益甚至是利益的载体,对职业良知与职业操守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网络时代的到来,巨大的信息容量,越来越短的更新周期,新闻成为“速朽”的精神消费品,新闻工作对“关注”的诉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抛开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不说,“猎奇”、“涉性”、“暴力”、“煸情”,成了新闻工作技术的首选,一味地迎合受众,使得新闻工作变成纯粹的“新闻消费”。

  正是因为如此,“标题党”泛滥,以偏概全,语不惊人死不休;网站上的社会类新闻,到处都是凶杀、强奸、暴力、腐败;娱乐新闻到处都是绯闻;偶尔对弱势的同情,到了“比惨”的地步,仿佛社会是如何不堪如何混乱,到处都是负能量、暗能量。至于寻常人的道德闪光,又不吝赞美之言,意欲造神。媒体的选择与放大功能,加上建立在真实性基础上新闻技巧与技术,恰恰使得社会的真实,在传播环境中扭曲与失真。不是所有人都是社会理性,况且一类的新闻多了,便将一些失真的错觉无限放大,使得很多的现象背上了“污名化”的压力。而事实上,现实虽然不如新闻联播中说的那样好,但绝对不会是想像中那么差。可是,长期负面新闻的传播积蓄起来的负面情绪,堆积起来的暗能量,在社会利益格局多元、矛盾交织的状况下,只会不断撕裂社会脆弱的心态。

  新闻工作职业操守既是道德的命题,也是市场竞争的命题。有违新闻道德,多是操守让位于竞争,让位于利益,从而使得舆论导向不干净、不健康。成立新闻道德委,并不单单是对新闻道德的倡导与监督,更主要的意义是建立行业自治与自律组织,通过有效的监督、评价、公约等手段,规范业内的竞争秩序,形成行业的自我治理,起到“净化器”的作用。当然,道德的约束是柔性的,要想新闻道德委真正起到作用,还须进一步细化新闻道德的内涵,使得规则化,并通过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有章可循,有据可究。此外,行业自治还应建立与法治畅通的对接通道,让监督更有力。(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