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配售型保障房拟不得上市交易

20.07.2014  04:16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

  对于新建民用建筑,

  对于集中供热的新建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供热单位需在建设过程中全程参与,由供热单位采购供热计量装置。同时,供热单位必须履行供热计量的责任,对于供热单位不按照供热计量方式收取费用的,用户可以按照基本热价交纳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