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车主赶快办理登记手续明年起我市施行机动车新标
21.12.2016 11:33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晓刚)按照兰州市环保局的相关规定,12月20日,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新车车主,明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机动车将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2016年度购买国IV排放标准新车还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按照截止日期尽快前往辖区车管所办理,逾期后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
据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为解决2016年度已购新车但尚未办理新车入户挂牌业务的实际情况,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国IV排放标准新车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可延迟到2017年1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业务。12月15日之前购买国IV排放标准新车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车辆一旦逾期后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而对于进口新车排放标准(国V)的确定,根据市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车管民警将依据报关相关凭据,查看“车辆一致性证书”排气排放物一栏中,实施阶段(BG18352.5-2013)V字样确定。对于不能出具“车辆一致性证书”或经查验认定为伪造“车辆一致性证书”的,要求车主对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值达到第五阶段国标(BG18352.5-2013)排放限值的可办理入户业务,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1.12.2016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