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房屋漏水

14.01.2016  13:45
   

近日,康县工商局城关分局调处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0元。

消费者冯先生在康县城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不久后发现屋顶漏水,他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维修或赔偿,但开发商始终推脱拒绝处理。

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开发商协商,并向其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开发商赔偿冯先生2800元。次日,冯先生向分局送来一面写有“消费维权、情系百姓”的锦旗,向执法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