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规:城区更大幅度限行货运机动车

01.11.2016  13:07

  中新网兰州11月1日电 (史静静)“兰州市10年内机动车增长473.56%,其中私家车增长586.55%。目前中心城区各主要干道高峰交通流量均已接近或达到饱和状态”。31日,兰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刚向媒体披露,为进一步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保障道路、桥梁设施安全,12月起兰州市城区道路昼夜禁止8吨或3轴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交通高峰时间全面禁止各类货运机动车通行。

  31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调整城区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徐刚称,目前兰州的重大交通项目正在全力以赴建设中,这些重大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需要3-5年时间,建成后将从根本和长远上缓解兰州道路交通拥堵,但因建设期间城区主次干道大量施工开挖,反过来又加剧了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因此今后一段时期畅交通、治污染工作压力仍将不断攀高,交通拥堵加重和出行不便的“阵痛期”仍然难以避免。

  徐刚说,2006年兰州市机动家车仅为154566辆,其中私车仅67875辆。截至2016年10月,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84979辆,其中私家车465994辆。10年内机动车增长473.56%,其中私家车增长586.55%。这是造成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和尾气污染问题日趋突出的根本原因所在。

  “大型货运机动车对于城市道路交通和尾气污染的影响是普通小客车的3-5倍。”徐刚表示,为进一步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保障道路桥梁设施安全,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道路交通实际,兰州市公安局对城区道路货运机动车限行规定全面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其中,主要是针对8吨或3轴以上的大型货车,将限行区域扩大到市内4区所有城市道路,昼夜24小时禁止通行;针对3至8吨的中型货车,将限行区域向西从原来的七里河大桥延伸到了深沟桥和深安大桥,并将限行时间从7至23时扩大为7至24时。

  针对0.75吨至3吨的小型货车,也将限行时间从原来的每日7—22时,扩大到每日7—23时。每日交通高峰禁止所有货车在限行区域道路通行。

  交警部门表示,为提高货运机动车限行管控效能,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全市313处路口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和RFID技术,已经成功研发并建成了货车限行视频卡口监管系统和电子通行证管理系统。对于违反上述限行规定以及不按电子通行证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货运机动车,将实施24小时智能监控和抓拍取证,依法查处。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结合具体道路交通实际,在城区外围各大出入口设置一批固定式或可升降式限高架,通过物理手段实施对8吨以上(含)或3轴以上(含)的大型货运机动车的刚性管控。(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