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1.11.2014  12:37
当地时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在惠灵顿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4年11月20日,惠灵顿)

应新西兰总督杰里·迈特帕里和总理约翰·基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对新西兰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迈特帕里总督,并同约翰·基总理举行会谈。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重申坚持1972年中国和新西兰建立外交关系联合公报的原则,积极评价两国关系取得的重要成就,包括2003年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和双边关系中的“四个第一”:新西兰是第一个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中国结束双边谈判(1997年8月)、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2004年4月)、同中国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2004年12月)、同中国签署自贸协定(2008年4月)的发达国家。

中新互信和理解不断加深,务实合作与交流日益扩大。这充分表明,不同政治制度、不同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间能够建设性地开展合作。

为更好反映双边关系当前水平,指导双边关系未来发展,双方决定将中新全面合作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此框架下:

一、双方强调高层交往对保持和发展强有力的双边关系具有引领作用。两国领导人同意通过互访、会晤等方式保持经常性对话。双方致力于加强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关、政党、地方政府和私有机构现有的对话与交往,并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加强各领域经验交流和相互借鉴。双方将继续加强两国外交部门合作,举行经常性外交磋商,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密切沟通。

二、双方重申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全面发展两国关系,尊重彼此主权和领土完整。新西兰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

三、双方积极评价两国经贸合作取得的长足发展以及《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对促进贸易增长、深化经济联系、创造就业、支持创新和繁荣等方面的贡献。双方注意到,中国2013年首次成为新西兰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提前实现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200亿新元的目标。双方同意继续实施好全面、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协定,充分发挥中新经贸联委会、自贸区联委会等合作机制的作用,采取更多具体有效措施,推动实现两国领导人共同确立的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300亿新元的目标。双方致力于确保中新自贸协定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保持相关性和实时性。

四、双方同意巩固和扩大农牧业领域务实合作,包括加强农牧产品贸易,特别是肉制品贸易领域的谅解与合作,支持中国乳业能力建设,启动食品监管和可追溯合作项目这一重大农业合作项目。双方决定继续推进金融、投资领域的合作,重申欢迎对方国家企业的投资。

五、双方在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方面具有共同利益,并在习近平主席访新期间签署了两国政府气候变化合作安排。

六、双方将深化人文交流,决定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南极等领域合作。鼓励各自地方政府通过友好城市渠道,或其他创新性的城市间关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双方欢迎习近平主席访新期间两国签署合作制作电视片协议,并将其纳入中新自贸协定框架。中方欢迎新方近期为中国公民赴新西兰旅游、开展商务出台的一揽子签证便利举措,愿同新方继续为两国人员交往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双方将继续鼓励和支持两国智库、青年、媒体开展交流与合作。

七、双方同意在现有教育合作安排框架下,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合作,包括增加两国教育机构联系,通过提供奖学金项目等方式鼓励师生交流,在新西兰推广汉语教学,在共同关心的问题上加强合作和专业交流,为双方学历学位互认提供便利。

八、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科技领域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