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诉法施行后三大关注
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产生哪些影响?将对正确发挥行政复议和信访的功能起到哪些作用?近日,清华大学教授何海波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进行了一场对话。
登记制会导致立案井喷吗
何海波:新行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变审查制为登记制,降低了立案门槛,明年5月1日新行诉法施行后,可能会出现案件量成倍增长的情况。
王振宇:目前,全国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官不足1万人,如果案件激增,必然给法院带来巨大压力。但是,案件的增长也意味着更多的群众选择用法治手段解决纠纷,这是一件好事,人民法院应该从调整审判队伍结构入手,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
行政机关败诉率会上升吗
何海波:目前,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不到10%,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案件经法院协调后以原告撤诉结案。新行诉法一系列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实施后,判决结案数和行政机关败诉率会否上升,值得关注。
王振宇:我们对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有一个基本认识,即“能调则调、当判则判、顺其自然、不定指标”。现实中,协调撤诉结案对恢复“官民关系”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有一些法院迫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而做了不恰当的协调,有的地方甚至片面强调和追求协调撤诉率,损害了原告权益。下一步,最高法将对协调的方式和具体做法予以规范。
“信访不信法”会改变吗
何海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三大途径,三者的案件量应该呈现倒金字塔型。理想状态下,复议案件数量应该最多,其次是诉讼,最后才是信访。但过去,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可以避免做被告,因此很多复议机关当起了“维持会”,复议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案件量很少。而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也影响了公众对行政诉讼的信心,“信访不信法”的情况十分普遍。
王振宇:现在全国每年的行政诉讼案件量仅10多万件,信访却有400万至600万件。而人口比我们少得多的德国,行政诉讼案件一年有50多万件,这确实说明行政诉讼的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但是,随着新行诉法的施行,特别是一系列破解“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规定的落实,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行政纠纷。
(本报记者 徐 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