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测艾滋”有个必须厘清的前提

03.06.2014  11:52

    原标题: 新生入学测艾滋”必须厘清的前提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安排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必修课,并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消息一出,即有网友表示,“这是无视国家明文规定的艾滋病自愿检测原则”。也有网友发问,“如果检测出为感染者,如何保证学生隐私?是否能保证顺利入学呢?”(6月1日《新京报》)

  在我看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检测艾滋,这个可以有。无论是社会人士,还是莘莘学子,应对艾滋病都是一个重要课题,必须正视。很多青少年的防艾意识差得很远,存在一定认知局限。今年初有媒体报道称,广东“艾滋学生”人数七年间翻了10倍,绝大多数青少年感染者不敢将病情告诉父母,缺乏救治经费,也不知怎样求助,因此大多没有得到及时充分的治疗。由此观之,在入学前,对大中专院校新生进行艾滋病检有其必要性。

  有网友或会发出另一个质疑,“艾滋病检测应该检测在读大学生,怎么检测高中毕业、刚升入大中专院校的新生?难道高中生比大学生还开放?”在我看来,这并非开放与否的问题,艾滋病的蔓延会戕害公众的生命健康,给人类带来灾难,检测应力求“一个也不能少”,以实现向“零艾滋”迈进。让大中专院校新生从入学伊始,就认识到艾滋的危害性与防治的重要性,端正防艾态度,树立正确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意识,有何不好?

  当然,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检测艾滋应有前置条件,以实现程序正义,保障新生合法权益。一者,要提前告知,奉行自愿检测原则。2006年实施的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然而时有高校强制学生测艾滋的新闻被曝光,有的学校表面看虽非强制,而是在学生做体检时增加一项内容,多抽一点血,让学生在不知情之下被检测,仍是变相强制,不仅无法律法规支持,且侵犯学生知情同意权。

  二者,要完善信息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隐私保护不善,会对感染者造成“二次伤害”。虽然河南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发现阳性后,会有专业人员告知他(她)再做检测。信息是保密的,只有特定人才知道,包括他无关的亲属都不会知道,不会侵犯隐私”。话虽如此,但是如果信息泄露后,谁承担法律负责,要负哪些法律责任,这些有没有可操作的规定?要我看,新生入学测艾滋最好不搞实名制,以免学生隐私被泄露之虞。

  此外,不能将艾滋感染,或明或暗地作为开除学生或令其退学的理由。《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歧视使得应对艾滋病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歧视阻碍了人们获得预防和治疗艾滋病的服务。所以,新生入学测艾滋之后,能否保证感染学生顺利入学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