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今后新生儿出入病房须对接收人身份有效识别
29.05.2014 14:49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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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病房百度资料图
中国兰州网5月29日消息 昨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转发了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首席记者 金奉乾 实习生 张续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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