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制定下发《全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4月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5〕26号),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档案是国家最重要最核心的信息资源,是党治理国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始凭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财富,在传承历史文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要不断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档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档案工作汇报,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都要切实加强档案工作,健全机构,确定人员,确保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不断健全档案依法治理机制,创新档案工作格局,完善档案工作指导机制,精准有效推动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要扎实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加快档案馆室建设,规范档案征集管理,完善档案接收程序;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档案利用体系,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强化档案文化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到“十二五”末,市档案馆馆藏永久、长期档案数字化率达到40%以上,县(区)档案馆要达到3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末,全部完成永久、长期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全市初步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远程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
意见强调,各级要构建管护科学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有可能对档案资源造成的损坏,确保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绝对安全。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制定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划,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国家重点档案及时抢救、有效保护。要重视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档案专门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视野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档案干部队伍。
中央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的出台,给我市档案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各级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