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 如何构建高效劳动力市场

30.05.2016  21:58

 

目前,我国结构性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产生顺应经济新常态的长期增长机制,其中,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也是一项重要内容。一个经济体的成长从长期来看源于两部分:劳动投入的增加和劳动产出的增加。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应何去何从?

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

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量从2012年开始下降,2015年降幅已经扩大到487万人。通过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的扩大促进经济增长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认为,虽然劳动力供给减缓会制约经济长期发展,但短期内,通过深化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刺激劳动供给,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劳动力资源,仍可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也就是说,提高劳动参与的水平、降低失业率,同样能推动经济增长。

蔡昉说:“中国经济跨越刘易斯转折点后,工资水平的持续上扬对于提高劳动参与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当前,户籍制度改革任重道远。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提高劳动参与水平有很大空间。2015年,我国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为91096万人。如果劳动参与水平提高0.5个百分点,可以增加有效劳动供给450万人,就可大致抵消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下降对经济的影响。

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在经济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中等收入阶段,能否将经济增长的动力从要素积累转变到依靠全要素生产率推动,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所在。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对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

蔡昉认为,在当前的制度框架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逐渐趋缓,劳动力再配置提供的全要素生产率潜力显著缩小。通过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可以为劳动力转移进一步提供动力,从而保持资源重新配置这一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源泉。当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完成的时候,创新和技术进步将是获取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这将是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也是一个创造性破坏的过程。

  “对经济体制所提出的一系列改革目标,其目的就是要在制度上保障这一创造性破坏过程的实现。从劳动力市场看,就是要建立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制度,让劳动力要素的配置对价格信号有更灵敏的反应。具体来说,就是对资本和劳动的相对价格关系、技能劳动力和非技能劳动力的相对价格关系做出更灵敏的反应。”蔡昉说。

构建高效的劳动力市场

对于如何构建高效的劳动力市场,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都阳认为,要进一步培育劳动力市场,坚持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

  “日本和韩国的经验表明,在经济整体跨越刘易斯转折点、出现持续的劳动力短缺之后,农业劳动力比重仍将继续下降,至少要进一步下降到10%以下。可见,中国在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过程中,农业劳动力转移仍有巨大的空间。”都阳说,“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户籍制度改革,可以进一步疏通劳动力市场,阻断劳动力从城市到农村的回流,从而保持城镇化的正常推进,稳定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供给。

都阳认为,构建高效劳动力市场,还要通过教育和培训加快人力资本积累速度,化解劳动力市场上的结构性矛盾。“无论从受教育年限还是从技能水平来看,中国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尚不适应产业结构急剧变革的需要。因此,人力资本积累不应仅仅作为一个长期愿景,更应该是当务之急。”都阳说,“目前农民工构成城镇就业劳动力增量的2/3以上,而平均受教育年限是9.6年,仅适应于第二产业的劳动密集型岗位以及第三产业的劳动密集型岗位。但是,按照目前岗位对人力资本的要求,第二产业的资本密集型岗位是10.4年,第三产业的技术密集型岗位是13.3年。随着我国非农产业岗位的资本密集型程度和技术密集型程度显著提高,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尚不足以支撑他们转向这些岗位。要通过教育和培训,化解劳动力市场上这种结构性矛盾。

不仅如此,构建高效的劳动力市场,还要更公平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用社会政策为灵活高效的劳动力市场托底。“在经济新常态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保持经济中高速持续增长的必由之路,必须借助创造性破坏机制来实现。但在淘汰旧岗位、创造新岗位的过程中,淘汰下来的劳动者不能简单地丢给市场。”蔡昉说:“劳动这个特殊的生产要素是以人为载体的,产业、产能、企业甚至岗位,固然需要创造性破坏以实现升级优化,可对‘人’却不能听之任之。产业结构调整速度越快,越需要建立社会安全网,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从而在旧岗位被破坏的时候,帮助劳动者获得新的技能,顺利转向新的岗位,这才是与就业新特点相适应的政府职能所在以及政策关注所在。